位于黄河北岸的怀庆府,冬阳高悬于空,河内城,已然陷入一片火海。本是冬小麦的地盘,如今已被鲜血浇灌,沟渠中遍地尸骸,破旧的旗帜横七竖八的倒下,无人在意。

不远处,大量的顺军,溃败而西逃,显然是吓破了胆。

战马嘶吼,不断地向着逃窜的顺军追去,一路上奔跑剧烈而死,踩踏而死的,不计其数。

多铎骑在马上,静静地望着眼前的战场,一手牵着缰绳,身上的锁子甲齐整而又厚重,嘴唇轻抿,带着笑意。

“恭喜王爷,贺喜王爷,怀庆府一战而下,可谓给河南之战来了个好头。”

在他身边,一位中年武将,面色黝黑,浓眉大眼中满是喜色,而令人惊奇的是,他的手掌却洁白如玉。

“怀顺王,这等如同杂虫一般军队,也不值得一提。”

豫亲王摇摇头,遗憾道:“这并非闯贼的精锐,杀的再多,也只是跟拍死苍蝇一般无趣。”

怀顺王耿仲明微微一笑,拱手道:“还是王爷厉害,大清天军战无不胜。”

“闯贼不堪一击,攻入西安,指日可待。”

一旁,同样面目黝黑但双臂修长的恭顺王,孔有德,则粗犷了大笑起来:

“等咱们渡了黄河,就是洛阳了。”

“洛阳!”

多铎望着凄惨的战场,甚至颇有些赏心悦目。

这就像他在野外的打猎,追着野兽跑,越是凶猛的野兽,越能激起他心中的战意。

“三国中,魏国的国都,就在洛阳吧!”

“没错!”耿仲明忙笑道:“王爷真是博闻广记,末将佩服。”

虽然同属于王爵,不提一字二字的区别,就说多铎是如今叔父摄政王的亲弟弟,就足以让他们毕恭毕敬。

“我虽然不识字,但三国的评书,却听了不说,先帝时经常讨论,洛阳出现了好几次。”

多铎颇为自得道。

自明中期三国演义大范围的出版以来,引发巨大的轰动。

罗贯中作为张士诚的谋士,见多识广,融汇明初战事,人们普遍认为军事价值高于文学价值。

皇太极更是在崇德四年,命大学士达海译《孟子》,《通鉴》,《六韬》,及《三国演义》,将四者并列。

虽然直到顺治七年,才改编为满语,但将领亲贵们,早就看听完了。

“俺是大老粗,比不上王爷呢!”

耿仲明恭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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