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事情过去得太久太久,在周思国二弟的大脑里,已没有了印迹。面对二弟疑惑的目光,周思国又提醒道:“娘刚给我做好一双棉鞋……。”

突然间,周思国二弟恍然大悟,道:“哥你说是上学丢鞋的事啊。”

“是啊。虽然过去快三十年了,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也许触景生情,望着眼前水泥已斑驳,露着红砖的窗台,周思国的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感慨。

“记得,记得,怎么不记得。”周思国二弟忙回答道。

“你们弟兄俩在说什么啊,这么热闹。”周思国的爱人见周思国难得有好心情,就禁不住问道。

周思国二弟接着讲道:“那是一年的冬天,我大哥穿着娘刚做好的一双棉鞋,早晨吃饭刷碗的时候,不小心溅上了些水,棉鞋湿了,大哥就换上一双夹鞋,将新棉鞋放在这窗台上晾晒,但到晚饭后,大哥才想起晾晒的棉鞋,就急忙前来宿舍收鞋,不料,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是同学,还是外面来的人,将大哥的新棉鞋拿走了。大哥不敢告诉娘,就穿着夹鞋上学。真是天有不测风云,随后的日子,突然赶上降温,大哥的脚被冻伤了,实在坚持不下去,才托人给娘捎信,将丢鞋的事告诉了娘。娘听说,整整忙了一夜,为大哥赶做了一些新棉鞋。那时,爹在外面修河,娘就让我步行,把赶做的新棉鞋送到了学校,交给了大哥。当时,大哥就站在这里接过的鞋。大哥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就是,娘没生气吧。我说娘没生气,娘只是埋怨,埋怨大哥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家里。娘对我说,天这么冷,你大哥穿着单鞋上学,脚肯定冻坏了。”

周思国的爱人点了点头,突然间,似乎想起了什么,目光禁不住望向周思国的双脚,轻声道:“我一直搞不清你双脚上那大大伤疤的原因,原来是冻伤。”

“还不是因为那时家里太穷……。”周思国尚未说完,周思国二弟便接过周思国话音道:“家里没有钱买布,娘便把一直舍不得穿的条绒裤剪了,给哥赶作了一双新棉鞋。”

周思国继续道:“那孩子多劳力少,家里穷的连咸菜都吃不上,我上学住校,开始就住在这间集体宿舍。每次回家,娘便煮一锅地瓜,我带到学校,在学校里热热。偶尔带点玉米面换成饭票,也只能早晚用一两,喝点稀粥。没有咸菜,每次就用罐头瓶子装上满满的咸酱,蘸着吃。所以,我一直对大老王老师心存感恩。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大老王老师,就没有我今天。”

接着,周思国又向其妻子还有二弟,讲起了与大老王老师间的师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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