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礼貌

眼下,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抱怨现在社会上不讲礼貌。这是完全有事实做根据的。前许多年,当时我腿脚尚称灵便,出门乘公共汽车的时候多,几乎每一次我都看到在车上吵架的人,甚至动武的人。起因都是微不足道的:你碰了我一下,我踩了你的脚,如此等等。试想,在拥拥挤挤的公共汽车上,谁能不碰谁呢?这样的事情也值得大动干戈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有关的机关号召大家学习几句话:“谢谢!”“对不起!”等等。就是针对上述的情况而发的。其用心良苦,然而我心里却觉得不是滋味。一个有五千年文明的堂堂大国竟要学习幼儿园孩子们学说的话,岂不大可哀哉!

有人把不讲礼貌的行为归咎于新人类或新新人类。我并无资格成为新人类的同党,我已经是属于博物馆的人物了。但是,我却要为他们打抱不平。在他们诞生以前,有人早着了先鞭。不过,话又要说了回来。新人类或新新人类确实在不讲礼貌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他们发扬光大了这种并不美妙的传统,他们(往往是一双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车水马龙之中,拥抱接吻,旁若无人,洋洋自得,连在这方面比较不拘小节的老外看了都目瞪口呆,惊诧不已。古人说:“闺房之内,有甚于画眉者。”这是两口子的私事,谁也管不着。但这是在闺房之内的事,现在竟几乎要搬到大街上来,虽然还没有到“甚于画眉”的水平,可是已经很可观了。新人类还要新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一个人孤身住在深山老林中,你愿意怎样都行。可我们是处在社会中,这就要讲究点人际关系。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没有礼貌是目中无人的一种表现,是自私自利的一种表现,如果这样的人多了,必然产生与社会不协调的后果。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个人小事而掉以轻心。

现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不讲礼貌的恶习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国内,而是会流布全世界。前几年,我看到过一个什么电视片,是由一个意大利著名摄影家拍摄的,主题是介绍北京情况的。北京的名胜古迹当然都包罗无遗,但是,我的眼前忽然一亮: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大汉子骑自行车双手撒把做打太极拳状,飞驰在天安门前宽广的大马路上。给人的形象是野蛮无礼。这样的形象并不多见,然而却没有逃过一个老外的眼光。我相信,这个电视片是会在全世界都放映的。它在外国人心目中会产生什么影响,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最后,我想当一个文抄公,抄一段香港《公正报》上的话:

富者有礼高质,贫者有礼免辱,父子有礼慈孝,兄弟有礼和睦,夫妻有礼情长,朋友有礼义笃,社会有礼祥和。

2001年1月29日

满招损,谦受益

这本来是中国一句老话,来源极古,《尚书·大禹谟》中已经有了,以后历代引用不辍,一直到今天,还经常挂在人们嘴上。可见此话道出了一个真理,经过将近三千年的检验,益见其真实可靠。

这话适用于干一切工作的人,做学问何独不然?可是,怎样来解释呢?

根据我自己的思考与分析,满(自满)只有一种:真。假自满者,未之有也。吹牛皮,说大话,那不是自满,而是骗人。谦(谦虚)却有两种,一真一假。假谦虚的例子,真可以说是俯拾即是。故作谦虚状者,比比皆是。

中国人的“菲酌”、“拙作”之类的词,张嘴即出。什么“指正”、“斧正”、“哂正”之类的送人自己着作的谦辞,谁都知道是假的,然而谁也必须这样写。

这种谦辞已经深入骨髓,不给任何人留下任何印象。日本人赠人礼品,自称“粗品”者,也属于这一类。这种虚伪的谦虚不会使任何人受益。西方人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理解的。为什么拿“菲酌”而不拿盛宴来宴请客人?为什么拿“粗品”而不拿精品送给别人?对西方人简直是一个谜。

我们要的是真正的谦虚,做学问更是如此。如果一个学者,不管是年轻的,还是中年的、老年的,觉得自己的学问已经够大了,没有必要再进行学习了,他就不会再有进步。事实上,不管你搞哪一门学问,绝不会有搞得完全彻底一点问题也不留的。人即使能活上1000年,也是办不到的。因此,在做学问上谦虚,不但表示这个人有道德,也表示这个人是实事求是的。听说康有为说过,他年届三十,天下学问即已学光。仅此一端,就可以证明,康有为不懂什么叫学问。现在有人尊他为“国学大师”,我认为是可笑的。

他至多只能算是一个革新家。

在当今中国的学坛上,自视甚高者,所在皆是;而真正虚怀若谷者,则绝无仅有。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有不少年轻的学者,写过几篇论文,出过几册专着,就傲气凌人。这不利于他们的进步,也不利于中国学术前途的发展。

我自己怎样呢?我总觉得自己不行。我常常讲,我是样样通,样样松。

我一生勤奋不辍,天天都在读书写文章,但一遇到一个必须深入或更深入钻研的问题,就觉得自己知识不够,有时候不得不临时抱佛脚。人们都承认,自知之明极难;有时候,我却觉得,自己的“自知之明”过了头,不是虚心,而是心虚了。因此,我从来没有觉得自满过。这当然可以说是一个好现象。但是,我又遇到了极大的矛盾:我觉得真正行的人也如凤毛麟角。我总觉得,好多学人不够勤奋,天天虚度光阴。我经常处在这种心理矛盾中。别人对我的赞誉,我非常感激;但是,我并没有被这些赞誉冲昏了头脑,我头脑是清楚的。我只劝大家,不要全信那一些对我赞誉的话,特别是那些顶高得惊人的帽子,我更是受之有愧。

1997年

谦虚与虚伪

在伦理道德的范畴中,谦虚一向被认为是美德,应该扬;而虚伪则一向被认为是恶习,应该抑。

然而,究其实际,二者间有时并非泾渭分明,其区别间不容发。谦虚稍一过头,就会成为虚伪。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种体会的。

在世界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提倡谦虚最早的国家。在中国最古的经典之一的《尚书·大禹谟》中就已经有了“满招损,谦受益,时(是)乃天道”

这样的教导,把自满与谦虚提高到“天道”的水平,可谓高矣。从那以后,历代的圣贤无不张皇谦虚,贬抑自满。一直到今天,我们常用的词汇中仍然有一大批与“谦”字有联系的词儿,比如“谦卑”、“谦恭”、“谦和”、“谦谦君子”、“谦让”、“谦顺”、“谦虚”、“谦逊”等等,可见“谦”字之深入人心,久而愈彰。

我认为,我们应当提倡真诚的谦虚,而避免虚伪的谦虚,后者与虚伪间不容发矣。

可是在这里我们就遇到了一个拦路虎:什么叫“真诚的谦虚”?什么又叫“虚伪的谦虚”?两者之间并非泾渭分明,简直可以说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掌握一个正确的分寸难于上青天。

最突出的是因地而异,“地”指的首先是东方和西方。在东方,比如说中国和日本,提到自己的文章或着作,必须说是“拙作”或“拙文”。在西方各国语言中是找不到相当的词儿的。尤有甚者,甚至可能产生误会。中国人请客,发请柬必须说“洁治菲酌”,不了解东方习惯的西方人就会满腹疑团:为什么单单用“不丰盛的宴席”来请客呢?日本人送人礼品,往往写上“粗品”二字,西方人又会问:为什么不用“精品”来送人呢?在西方,对老师,对朋友,必须说真话,会多少,就说多少。如果你说,这个只会一点点儿,那个只会一星星儿,他们就会信以为真,在东方则不会。这有时会很危险的。至于吹牛之流,则为东西方同样所不齿,不在话下。

可是怎样掌握这个分寸呢?我认为,在这里,真诚是第一标准。虚怀若谷,如果是真诚的话,它会促你永远学习,永远进步。有的人永远“自我感觉良好”,这种人往往不能进步。康有为是一个着名的例子。他自称,年届而立,天下学问无不掌握。结果说康有为是一个革新家则可,说他是一个学问家则不可。较之乾嘉诸大师,甚至清末民初诸大师,包括他的弟子梁启超在内,他在学术上是没有建树的。

总之,谦虚是美德,但必须掌握分寸,注意东西。在东方谦虚涵盖的范围广,不能施之于西方,此不可不注意者。然而,不管东方或西方,必须出之以真诚。有意的过分的谦虚就等于虚伪。

1998年10月3日

容忍

人处在家庭和社会中,有时候恐怕需要讲点容忍的。

唐朝有一个姓张的大官,家庭和睦,美名远扬,一直传到了皇帝的耳中。皇帝赞美他治家有道,问他道在何处,他一气写了一百个“忍”字。这说得非常清楚:家庭中要互相容忍,才能和睦。这个故事非常有名。在旧社会,新年贴春联,只要门楣上写着“百忍家声”就知道这一家一定姓张。中国姓张的全以祖先的容忍为荣了。

但是容忍也并不容易。1935年,我乘西伯利亚铁路的火车经苏联赴德国,车过中苏边界上的满洲里,停车四小时,由苏联海关检查行李。这是无可厚非的,入国必须检查,这是世界公例。但是,当时的苏联大概认为,我们这一帮人,从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到另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恐怕没有好人,必须严查,以防万一。检查其他行李,我决无意见。但是,在哈尔滨买的一把最粗糙的铁皮壶,却成了被检查的首要对象。这里敲敲,那里敲敲,薄薄的一层铁皮决藏不下一颗炸弹的,然而他却敲打不止。我真有点无法容忍,想要发火。我身旁有一位年老的老外,是与我们同车的,看到我的神态,在我耳旁悄悄地说了句:Patienceisthegreatvirtue(容忍是很大的美德)。我对他微笑,表示致谢。我立即心平气和,天下太平。

看来容忍确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种美德。但是,我认为,也必须有一个界限。我们到了德国以后,就碰到这个问题。旧时欧洲流行决斗之风,谁污辱了谁,特别是谁的女情人,被污辱者一定要提出决斗,或用手枪,或用剑。普希金就是在决斗中被枪打死的。我们到了的时候,此风已息,但仍发生。我们几个中国留学生相约:如果外国人污辱了我们自身,我们要揣度形势,主要要容忍,以东方的恕道克制自己。但是,如果他们污辱我们的国家,则无论如何也要同他们玩儿命,决不容忍。这就是我们容忍的界限。幸亏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否则我就活不到今天在这里舞笔弄墨了。

现在我们中国人的容忍水平,看了真让人气短。在公共汽车上,挤挤碰碰是常见的现象。如果碰了或者踩了别人,连忙说一声:“对不起!”就能够化干戈为玉帛。然而有不少人连“对不起”都不会说了,于是就相吵相骂,甚至于扭打,甚至打得头破血流。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怎么竟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在自己心中暗暗祝愿:容忍兮,归来!

1996年12月17日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

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含义则有差别。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

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

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2001年2月21日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

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

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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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

端正对待不同意见(我在这里指的只是学术上不同的意见)的态度,是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一件事。中国古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可见此事自古已然。

我对于学术上不同的观点,最初也不够冷静。仔细检查自己内心的活动,不冷静的原因绝不是什么面子问题,而是觉得别人的思想方法有问题,或者认为别人并不真正全面地实事求是地了解自己的观点,自己心里十分别扭,简直是堵得难受,所以才不能冷静。

最近若干年来,自己在这方面有了进步。首先,我认为,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思想方法就是不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是正常的现象,正如人与人的面孔也不能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相同。要求别人的思想方法同自己一样,是一厢情愿、完全不可能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其次,不管多么离奇的想法,其中也可能有合理之处的。采取其合理之处,扬弃其不合理之处,是唯一正确的办法。至于有人无理攻击,也用不着真正地生气。我有一个怪论:一个人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也不可能没有非朋友。我在这里不用“敌人”这个词,而用“非朋友”,是因为非朋友不一定就是敌人。最后,我还认为,个人的意见不管一时觉得多么正确,其实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时过境迁,也许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梁任公说:“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这是光明磊落的真正学者的态度。最近我编《东西文化议论集》时,首先自己亮相,把我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新解”(请注意“新解”中的“新”

字)和盘托出,然后再把反对我的意见的文章,只要能搜集到的,都编入书中,让读者自己去鉴别分析。我对广大的读者是充分相信的,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如果我采用与此相反的方式:打笔墨官司,则对方也必起而应战。最初,双方或者还能克制自己,说话讲礼貌,有分寸。但是笔战越久,理性越少,最后甚至互相谩骂,人身攻击。到了这个地步,谁还能不强词夺理,歪曲事实呢?这样就离开真理越来越远了。中国学术史上这样的例子颇为不少。我前些时候在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副刊上写过一篇短文:《真理愈辨愈明吗?》。我的结论是:在有些时候,真理愈辨(辩)愈糊涂。是否真理,要靠实践,兼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可能有人认为我是在发怪论,我其实是有感而发的。

1997年

毁誉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美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或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十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

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是我这个“鸠”把他这个“鹊”的“巢”给占据了。因此,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各人禀赋不同,遗传基因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所以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好恶观等等,都不会一样,都会有点差别。比如吃饭,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咸,有人爱吃酸,如此等等。又比如穿衣,有人爱红,有人爱绿,有人爱黑,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各人自是其是,而不必非人之非。俗语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话本来有点贬义,我们可以正用。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我不用“敌”这个词儿,避免误会。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碰到这种情况,最好抱上面所说的分析的态度,切不要笼而统之,一锅糊涂粥。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对我都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真有一个人,人人都说他好,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极端圆滑的人,圆滑到琉璃球又能长只脚的程度。

1997年6月23日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着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

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20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内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

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难得糊涂

清代郑板桥提出来的亦书写出来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在中国,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的。一直到今天,二百多年过去了,但在人们的文章里,讲话里,以及嘴中常用的口语中,这四个字还经常出现,人们都耳熟能详。

我也是难得糊涂党的成员。

不过,在最近几个月中,在经过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的脑筋有点开了窍。我逐渐发现,糊涂有真假之分,要区别对待,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什么叫真糊涂,而什么又叫假糊涂呢?

用不着作理论上的论证,只举几个小事例就足以说明了。例子就从郑板桥举起。

郑板桥生在清代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的下一半。所谓盛世历代都有,实际上是一块其大无垠的遮羞布。在这块布下面,一切都照常进行。只是外寇来得少,人民作乱者寡,大部分人能勉强吃饱了肚子,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了。最高统治者的宫廷斗争,仍然是血腥淋漓,外面小民是不会知道的。历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人,有这两个条件的只是士这个阶层。所以士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眼中钉。可离开他们又不行。于是胡萝卜与大棒并举。少部分争取到皇帝帮闲或帮忙的人,大致已成定局。等而下之,一大批士都只有一条向上爬的路——科举制度。成功与否,完全看自己的运气。翻一翻《儒林外史》,就能洞悉一切。但同时皇帝也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兴文字狱,杀鸡给猴看。统治者就这样以软硬兼施的手法,统治天下。看来大家都比较满意。但是我认为,这是真糊涂,如影随形,就在自己身上,并不难得。

我的结论是:真糊涂不难得,真糊涂是愉快的,是幸福的。

此事古已有之,历代如此。《楚辞》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醉,就是我说的糊涂。

可世界上还偏有郑板桥这样的人,虽然人数极少极少,但毕竟是有的。

他们为天地留了点正气。他已经考中了进士。据清代的一本笔记上说,由于他的书法不是台阁体,没能点上翰林,只能外放当一名知县,七品官耳。他在山东潍县做了一任县太爷,又偏有良心,同情小民疾苦,有在潍县衙斋里所作的诗为证。结果是上官逼,同僚挤,他忍受不了,只好丢掉乌纱帽,到扬州当八怪去了。他一生诗书画中都有一种愤懑不平之气,有如司马迁的《史记》。他倒霉就倒在世人皆醉而他独醒,也就是世人皆真糊涂而他独必须装糊涂,假糊涂。

我的结论是:假糊涂才真难得,假糊涂是痛苦,是灾难。

现在说到我自己。

我初进301医院的时候,始终认为自己患的不过是癣疥之疾。隔壁房间里主治大夫正与北大校长商议发出病危通告,我这里却仍然嬉皮笑脸,大说其笑话。在医院里的四十六天,我始终没有危急感。现在想起来,真正后怕。原因就在,我是真糊涂,极不难得,极为愉快。

我虔心默祷上苍,今后再也不要让真糊涂进入我身,我宁愿一生背负假糊涂这一个十字架。

在301医院于大夫护士嘈杂声中写成,亦一快事也。

做人与处世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在内;第三,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得好,生活就能愉快;否则,生活就有苦恼。

人本来也是属于大自然范畴的。但是,人自从变成了“万物之灵”以后,就同大自然闹起独立来,有时竟成了大自然的对立面。人类的衣食住行所有的资料都取自大自然,我们向大自然索取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去索取?索取手段不出两途:一用和平手段,一用强制手段。我个人认为,东西文化之分野,就在这里。西方对待大自然的基本态度或指导思想是“征服自然”,用一句现成的套话来说,就是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结果呢,从表面上看上去,西方人是胜利了,大自然真的被他们征服了。自从西方产业革命以后,西方人屡创奇迹。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大至宇宙飞船,小至原子,无一不出自西方“征服者”之手。

然而,大自然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它是能报复的,它是能惩罚的。报复或惩罚的结果,人皆见之,比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臭氧层出洞,物种灭绝,人口爆炸,淡水资源匮乏,新疾病产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弊端中哪一项不解决都能影响人类生存的前途。我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全世界人民和政府都高呼环保,并采取措施。古人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犹未为晚。

中国或者东方对待大自然的态度或哲学基础是“天人合一”。宋人张载说得最简明扼要:“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与”的意思是伙伴。我们把大自然看作伙伴。可惜我们的行为没能跟上。在某种程度上,也采取了“征服自然”的办法,结果也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前不久南北的大洪水不是很能发人深省吗?

至于人与人的关系,我的想法是: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日子久了,难免有点磕磕碰碰。在这时候,头脑清醒的一方应该能够容忍。如果双方都不冷静,必致因小失大,后果不堪设想。唐朝张公艺的“百忍”是历史上有名的例子。

至于个人心中思想感情的矛盾,则多半起于私心杂念。解之之方,唯有消灭私心,学习诸葛亮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庶几近之。

1998年11月17日

牵就与适应

牵就,也作“迁就”和“适应”,是我们说话和行文时常用的两个词儿,含义颇有些类似之处;但是,一仔细琢磨,二者间实有差别,而且是原则性的差别。

根据词典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注“牵就”为“迁就”和“牵强附会”。注“迁就”为“将就别人”,举的例是:“坚持原则,不能迁就。”

注“将就”为“勉强适应不很满意的事物或环境”。举的例是“衣服稍微小一点,你将就着穿吧!”注“适应”为“适合(客观条件或需要)”。举的例子是“适应环境”。“迁就”这个词儿,古书上也有,《辞源》注为“舍此取彼,委曲求合”。

我说,二者含义有类似之处,《现代汉语词典》注“将就”一词时就使用了“适应”一词。

词典的解释,虽然头绪颇有点乱,但是,归纳起来,“牵就(迁就)”

和“适应”这两个词儿的含义还是清楚的。“牵就”的宾语往往是不很令人愉快、令人满意的事情。在平常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本来是不能或者不想去做的。极而言之,有些事情甚至是违反原则的,违反做人的道德的,当然完全是不能去做的。但是,迫于自己无法掌握的形势,或者出于利己的私心,或者由于其他的什么原因,非做不行,有时候甚至昧着自己的良心,自己也会感到痛苦的。

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觉得,“牵就”的根本含义就是这样,词典上并没有说清楚。

但是,又是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觉得,“适应”同“牵就”是不相同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经常使用“适应”这个词儿的。不过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都是习而不察。我手边有一本沈从文先生的《花花朵朵坛坛罐罐》,汪曾祺先生的“代序:沈从文转业之谜”中有一段话说:“一切终得变,沈先生是竭力想适应这种‘变’的。”这种“变”,指的是解放。沈先生写信给人说:“对于过去种种,得决心放弃,从新起始来学习。这个新的起始,并不一定即能配合当前需要,惟必能把握住一个进步原则来肯定,来完成,来促进。”沈从文先生这个“适应”,是以“进步原则”来适应新社会的。这个“适应”是困难的,但是正确的。我们很多人在解放初期都有类似的经验。

再拿来同“牵就”一比较,两个词儿的不同之处立即可见。“适应”的宾语,同“牵就”不一样,它是好的事物,进步的事物;即使开始时有点困难,也必能心悦诚服地予以克服。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会经常不断地遇到必须“适应”的事务,“适应”成功,我们就有了“进步”。

简截说:我们须“适应”,但不能“牵就”。

三思而行

“三思而行”,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一句话,是劝人做事不要鲁莽,要仔细考虑,然后行动,则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些,碰壁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要数典而不忘祖,也并不难。这个典故就出在《论语·公冶长第五》: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这说明,孔老夫子是持反对意见的。吾家老祖宗文子(季孙行父)的三思而后行的举动,二千六七百年以来,历代都得到了几乎全天下人的赞扬,包括许多大学者在内。查一查《十三经注疏》,就能一目了然。《论语正义》说:“三思者,言思之多,能审慎也。”许多书上还表扬了季文子,说他是“忠而有贤行者”。甚至有人认为三思还不够。《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注》中说:有人劝恪“每事必十思”。可是我们的孔圣人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批评了季文子三思过多,只思二次(再)就够了。

这怎么解释呢?究竟谁是谁非呢?

我们必须先弄明白,什么叫“三思”。总起来说,对此有两个解释。

一个是“言思之多”,这在上面已经引过。一个是“君子之谋也,始、衷(中)、终皆举之,而后入焉”。这话虽为文子自己所说,然而孔子以及上万上亿的众人却不这样理解。他们理解,一直到今天,仍然是“多思”。

多思有什么坏处呢?又有什么好处呢?根据我个人几十年来的体会,除了下围棋、象棋等等以外,多思有时候能使人昏昏,容易误事。平常骂人说是“不肖子孙”,意思是与先人的行动不一样的人。我是季文子的最“肖”

子孙。我平常做事不但三思,而且超过三思,是否达到了人们要求诸葛恪做的“十思”,没做统计,不敢乱说。反正是思过来,思过去,越思越糊涂,终而至于头昏昏然,而仍不见行动,不敢行动。我这样一个过于细心的人,有时会误大事的。我觉得,碰到一件事,决不能不思而行,鲁莽行动。记得当年在德国时,法西斯统治正如火如荼。一些盲目崇拜希特勒的人,常常使用一个词儿Darauf-galum,意思是“说干就干,不必思考”。这是法西斯的做法,我们必须坚决抛弃。遇事必须深思熟虑。先考虑可行性,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然后再考虑不可行性,也是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正反两面仔细考虑完以后,就必须加以比较,做出决定,立即行动。如果你考虑正面,又考虑反面之后,再回头来考虑正面,又再考虑反面,那么,如此循环往复,终无宁日,最终成为考虑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所以,我赞成孔子的“再,斯可矣”。

目中无人

中国的成语“目中无人”是一个贬义词,意思是狂妄自大,把谁都不放在眼中,天上天下,唯我独尊。这是心理上的“目中无人”,是一种要不得的恶习。我现在居然也变成了“目中无人”了;但是,我是由于生理上的原因,患了眼疾,看人看不清楚。这同心理上的毛病有天渊之别。

大约在十年前,由于年龄的原因,我的老年性白内障逐渐发作,右眼动了手术。手术是非常成功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年届九旬,右眼又突然出了毛病,失去视力,到了伸手难见五指的程度,仅靠没有动过手术的左眼不到0.1的视力,勉强摸索着活动。形同半个盲人。古人有诗句:“老年花似雾中看”,当年认为这是别人的事,现在却到自己眼前来了。窗前我自己种的那一棵玉兰花,今年是大年,总共开了二百多朵花,那情景应该说是光辉灿烂的,可惜我已无法享受,只看到了白白的几朵花的影子,其余都是模糊一团了。“春风杨柳万千条”,现在正是嫩柳鹅黄的时节,可是我也只能看到风中摇摆着一些零乱的黑丝条而已。即使池塘中的季荷露出了尖尖角的时候,我大概也只能影影绰绰地看到几点绿点罢了。

这痛苦不痛苦呢?谁也会想到,这绝不是愉快的,我本是一个性急固执有棱有角的人,但是将近九十年的坎坷岁月,把我的性子已经磨慢,棱角已经磨得圆了许多;虽还不能就说是一个琉璃球,然而相距已不太远矣。现在,在眼睛出了毛病的情况下,说内心完全平静,那不是真话。但是,只要心里一想急,我就祭起了我的法宝,法宝共有两件:一是儒家的“既来之,则安之”,一是道家的顺其自然。你别说,这法宝还真灵,只要把它一祭起,心中立即微波不兴,我对一切困难都处之泰然了。

同时,我还会想到就摆在眼前的几个老师的例子。陈寅恪先生五十来岁就双目失明,到了广州以后,靠惊人的毅力和记忆力,在黄萱女士的帮助下,写成了一部长达七八十万字的《柳如是别传》,震动了学坛。冯友兰先生耄耋之年失明,也靠惊人的毅力,口述写成了《中国哲学史新编》,摆脱了桎梏,解放了思想,信笔写来,达到了空前的大自在的水平,受到了学术界的瞩目。另一位先生是陈翰笙教授,他身经三个世纪,今年已经是一百零五岁,成为稀有的名副其实的人瑞。他双目失明已近二十年,但从未停止工作,在家里免费教授英文,学者像到医院诊病一样,依次排队听课。前几年,在庆祝他百岁华诞的时候,请他讲话,他讲的第一句话却是:“我要求工作!”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我想,以上三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一个人,即使是双目失明了,仍然能够做出极有意义的事情。

再说到我自己,从身体状态来看,从心理状态来瞧,即使眼前眼睛有了点毛病,但同失明是决不会搭界的。一个九旬老人,身体上有点毛病,纯属正常;不这样,反而会成为怪事。因此,我只有听之,任之,安之,决不怨天尤人。古书上说:“否极泰来。”我深信,泰来之日终会来临。到了那时,我既不在心理上“目中无人”,也不在生理上“目中无人”,岂不猗欤休哉!

我现在在这里潜心默祷,愿天下善男、信女、仁人、志士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不“目中无人”,大千世界,礼仪昌明,天下太平,共同努力,把这个小小的地球村整治成地上乐园。

2000年4月8日

记得曾在什么地方听过一个笑话:一个人善忘。一天,他到野外去出恭。任务完成后,却找不到自己的腰带了。出了一身汗,好歹找到了,大喜过望,说道:“今天运气真不错,平白无故地捡了一条腰带!”一转身,不小心,脚踩到了自己刚才拉出来的屎堆上,于是勃然大怒:“这是哪一条混账狗在这里拉了一泡屎?”

这本来是一个笑话,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未必会有的。但是,人一老,就容易忘事糊涂,却是经常见到的事。

我认识一位着名的画家,本来是并不糊涂的。但是,年过八旬以后,却慢慢地忘事糊涂起来。我们将近半个世纪以前就认识了,颇能谈得来,而且平常也还是有些接触的。然而,最近几年来,每次见面,他把我的尊姓大名完全忘了。从眼镜后面流出来的淳朴宽厚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其中饱含着疑惑的神气。我连忙说:“我是季羡林,是北京大学的。”他点头称是。

但是,过了没有五分钟,他又问我:“你是谁呀!”我敬谨回答如上。在每一次会面中,尽管时间不长,这样尴尬的局面总会出现几次。我心里想:老友确是老了!

有一年,我们邂逅在香港。一位有名的企业家设盛筵,宴嘉宾。香港着名的人物参加者为数颇多,比如饶宗颐、邵逸夫、杨振宁等先生都在其中。宽敞典雅、雍容华贵的宴会厅里,一时珠光宝气,璀璨生辉,可谓极一时之盛。至于菜肴之精美,服务之周到,自然更不在话下了。我同这一位画家老友都是主宾,被安排在主人座旁。但是正当觥筹交错,逸兴遄飞之际,他忽然站了起来,转身要走,他大概认为宴会已经结束,到了拜拜的时候了。众人愕然,他夫人深知内情,赶快起身,把他拦住,又拉回到座位上,避免了一场尴尬的局面。

前几年,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在富丽堂皇的北京图书馆的大报告厅里举行年会。我这位画家老友是敦煌学界的元老之一,获得了普遍的尊敬。按照中国现行的礼节,必须请他上主席台并且讲话。但是,这却带来了困难。

像许多老年人一样,他脑袋里刹车的部件似乎老化失灵。一说话,往往像开汽车一样,刹不住车,说个不停,没完没了。会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听众的忍耐也决非无限。在这危难之际,我同他的夫人商议,由她写一个简短的发言稿,往他口袋里一塞,叮嘱他念完就算完事,不悖行礼如仪的常规。然而他一开口讲话,稿子之事早已忘入九霄云外。看样子是打算从盘古开天辟地讲。照这样下去,讲上几千年,也讲不到今天的会。到了听众都变成了化石的时候,他也许才讲到春秋战国!我心里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忽然想到:按既定方针办。我请他的夫人上台,从他的口袋掏出了讲稿,耳语了几句。他恍然大悟,点头称是,把讲稿念完,回到原来的座位。于是一场惊险才化险为夷,皆大欢喜。

我比这位老友小六七岁。有人赞我耳聪目明,实际上是耳欠聪,目欠明。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我脑袋里的刹车部件,虽然老化,尚可使用。再加上我有点自知之明,我的新座右铭是:老年之人,刹车失灵,戒之在说。一向奉行不违,还没有碰到下不了台的窘境。在潜意识中颇有点沾沾自喜了。

然而我的记忆机构也逐渐出现了问题。虽然还没有达到画家老友那样“神品”的水平,也已颇有可观。在这方面,我是独辟蹊径,创立了有季羡林特色的“忘”的学派。

我一向对自己的记忆力,特别是形象的记忆,是颇有一点自信的。

四五十年前,甚至六七十年前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至今记忆犹新,招之即来,显现在眼前、耳旁,如见其形,如闻其声,移到纸上,即成文章。可是,最近几年以来,古旧的记忆尚能保存。对眼前非常熟的人,见面时往往忘记了他的姓名。在第一瞥中,他的名字似乎就在嘴边,舌上。然而一转瞬间,不到十分之一秒,这个呼之欲出的姓名,就蓦地隐藏了起来,再也说不出了。说不出,也就算了,这无关宇宙大事,国家大事,甚至个人大事,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而且脑袋里断了的保险丝,还会接上的。些许小事,何必介意?然而不行,它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像着了魔似的,走路,看书,吃饭,睡觉,只要思路一转,立即想起此事。好像是,如果想不出来,自己就无法活下去,地球就停止了转动。我从字形上追忆,没有结果;我从发音上追忆,结果杳然。最怕半夜里醒来,本来睡得香香甜甜,如果没有干扰,保证一夜幸福。然而,像电光石火一闪,名字问题又浮现出来。古人常说的平旦之气,是非常美妙的,然而此时却美妙不起来了。我辗转反侧,瞪着眼一直瞪到天亮。其苦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不知道是哪一位神灵保佑,脑袋又像电光石火似的忽然一闪,他的姓名一下子出现了。古人形容快乐常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差可同我此时的心情相比。

这样小小的悲喜剧,一出刚完,又会来第二出,有时候对于同一个人的姓名,竟会上演两出这样的戏。而且出现的频率还是越来越多。自己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老了。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对我来说,并不难得,我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

然而忘事糊涂就一点好处都没有吗?

我认为,有的,而且很大。自己年纪越来越老,对于“忘”的评价却越来越高,高到了宗教信仰和哲学思辨的水平。苏东坡的词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是把悲和欢、离和合并提。然而古人说:不如意事常八九。这是深有体会之言。悲总是多于欢,离总是多于合,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如果造物主——如果真有的话——不赋予人类以“忘”的本领——我宁愿称之为本能——那么,我们人类在这么多的悲和离的重压下,能够活下去吗?我常常暗自胡思乱想:造物主这玩意儿(用《水浒》的词儿,应该说是“这话儿”)真是非常有意思。他(她?它?)既严肃,又油滑;既慈悲,又残忍。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话真说到了点子上。人生下来,既能得到一点乐趣,又必须忍受大量的痛苦,后者所占的比重要多得多。如果不能“忘”,或者没有“忘”这个本能,那么痛苦就会时时刻刻都新鲜生动,时时刻刻像初产生时那样剧烈残酷地折磨着你。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忍受下去的。然而,人能“忘”,渐渐地从剧烈到淡漠,再淡漠,再淡漠,终于只剩下一点残痕;有人,特别是诗人,甚至爱抚这一点残痕,写出了动人心魄的诗篇,这样的例子,文学史上还少吗?

因此,我必须给赋予我们人类“忘”的本能的造化小儿大唱赞歌。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圣人、贤人、哲人、诗人、阔人、猛人,这人,那人,能有这样的本领呢?

我还必须给“忘”大唱赞歌。试问:如果人人一点都不忘,我们的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呢?

遗憾的是,我现在尽管在“忘”的方面已经建立了有季羡林特色的学派,可是自谓在这方面仍是钝根。真要想达到我那位画家朋友的水平,仍须努力。如果想达到我在上面说的那个笑话中人的境界,仍是可望而不可即。

但是,我并不气馁,我并没有失掉信心,有朝一日,我总会达到的。勉之哉!勉之哉!

1993年7月6日

漫谈消费

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决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

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345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100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也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此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700元至800元。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300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话,也绝没有降低。难道我点金有术吗?非也。我也有第×职业。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经爬了60多年,渐渐地爬出一些名堂来。时不时地就收到稿费,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换来的。外文楼收发室的张师傅说:“季羡林有三多,报纸杂志多,有十几种,都是赠送的;来信多,每天总有五六封,来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认识的人;汇单多。”我决非守财奴,但是一见汇款单,则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劲头更加昂扬起来。我没有做过统计,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钱。反正,对每月手中仅留300元钱的我来说,从来没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给别人或者家乡的学校。我个人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我对吃,从来没有什么要求。早晨一般是面包或者干馒头,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从来不让人陪我凌晨4点起床,给我做早饭。午晚两餐,素菜为多。我对肉类没有好感。这并不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并不宣扬素食主义。我的舌头也没有生什么病,好吃的东西我是能品尝的。不过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吃喝二字。我真觉得无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够了吗?因此,据小保姆告诉,我们四个人的伙食费不过500多元而已。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

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决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款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50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50年前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绝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穿衣。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含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

“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

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

《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着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含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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