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事件过后第三天,路寰终于如愿接到了期待中的电话。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

电话是杂志社编辑打来的,对方十分开门见山的表达了对路寰投来书稿的欣赏,然后表达了想要签下该小说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的意愿,还说如果她同意的话,那边马上可以把合同发过来。

路寰听完之后略有些惊讶,因为出版的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当然,并不是说影视改编没想过,只是没料到会这么快。

不过既然对方如此行事,就证明他们的确很看重路寰的小说,这也就让她在后期的合同谈判中多了几份底气。

可是说到签合同嘛……

路寰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很抱歉,我的父母暂时因为工作还在外地,合同的事情可能要稍微延后了。”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的合法监护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商业活动,商业合同也必须有监护人的亲笔签名,否则一律无效,而且违规的公司也会被严厉制裁。

一听路寰这么说,对方略显诡异的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问,“恕我冒昧,请问阿九小姐芳龄几何?”

路寰望天,“十五。”

阿九就是路寰的笔名,两人既然已经通话了,那么编辑自然也能通过她的声音推断出一些东西,比如说,作者很可能十分年轻。

但是任凭他再如何猜测,也没想过对方会是个未成年呀!

因为那部小说不论是从设定、整体构架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甚至是角色之间细致入微的互动来看,无疑都十分的精准毒辣,笔触更是相当老练,于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编辑几乎是当场就下了断论:

该作者阿九必定是个经历十分丰富的人!

但是现在作者却亲口告诉自己,她竟然还未成年!甚至距离成年还有三年之多?!

于是短暂的沉默之后,编辑大人幽幽感慨,“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路寰都让他夸奖的不好意思了,连称不敢。

既然如此,编辑也不好再说什么,而且还有几天就是春节了,估计年前拿下版权合同的设想自然是打了水漂。

路铮他们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节奏越发的快了,休息时间也相应缩短,简直是忙的脚不沾地,路寰自然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再去打扰他们,于是就跟编辑约好年后再谈。

谈话结束之前,编辑直接就把合同发了过来,说是希望路寰先看看,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再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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