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梦想

在中国,舆论监督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也许是直到帝国元年后,才出现这个名词,而在帝国宪法中,甚至特意单独列出同舆论相关的条款。(173)“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不仅涉及到言论自由,也涉及到出版自由,也必然受到宪法的保证,也正因如此,自帝国建元后,中国的报业发展可谓异常迅速,短短九年间,全国有一万六千七百家大小报社。

报社多,记者同样也多,于记者而言他们要牢牢地建立起记者的尊严和自信其实一句话说白了,对大多数记者而言,他们都有着“我是记者我怕谁?谁大爷的屁股我都敢踢”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恰恰是舆论监督所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

而那些记者和报纸也未让民众失望,在中国有很多**案件都是由媒体率先披露,之后检察方才跟进的。一家报纸,不管发掘出了什么猛料,不管涉及哪位高层人士,都可以自作主张地曝光。可一旦被曝光者起诉报社,而报道内容被法律判定为不实,那么惩罚也将是极为严厉的。有不少小报社就因承担不起高额罚款而破产关门。

而在另一边报纸担负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正是遏制官场上权钱交易的一个有利武器,也正因如此,国会才会制出相应的条款,在中国谁都可以办报纸,但政府却不能办报,监督者不能自行监督。

《金陵时报》是国内一家规模较大的报社,论及影响和名声,不亚于《申报》、《大公报》等知名报纸,而其之所以声名雀起,就是因为其多次揭露官场**案,可以说这家报纸就是靠着监督政府建立起了自己的名声。

早晨8点多邵振清睡醒了。四楼的值班室摆有近三十张床,做一名记者是辛苦的,在中国的中产高收入阶层中,第一位是教师、第二是律师、第三是医生、第四就是记者,但相比于前三者,记者无疑是辛苦的,记者们为了得到一个新闻,往往会吃住在报纸,尤其是那些新入行的记者。

由于报社的上班时间较迟,这个时刻还没有人起床,可是,刚才打进来的一通电话,接听的社会部记者的声音太大,社会部记者邵振清的清梦受到骚扰,以至于从梦中被人吵醒了。

“什么?在秦淮河发现裸尸?女尸?”

正在接电话的这位社会部记者突然发出了尖锐的高声。

“好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这位记者挂断电话下了床,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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